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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9-04-28 15:41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第二阶段:

  2019年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月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人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院校所在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各园区、各镇(街)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 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该院校统一办理。今年市直属学校不设现场确认点,市直属学校的申请人统一由该校所属区域的园区、镇(街)宣教文体局(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5月20日至24日。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6月19日至24日(不含周六日)。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口所在地在东莞的内地居民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地在东莞的内地居民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 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东莞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申请认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证明

  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须正反面打印,贴好证件照片(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到指定医院体检后,将医院出具结论的检查表提交到确认点审核。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1室)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还需提供在校期间修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教育实习鉴定表盖有派出学校和实习学校公章)。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东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东莞慧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3126189、0769-23126008。

  附件:1. 东莞市各镇街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联系方式

  2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4.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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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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